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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本”案件不“沉睡”,多年旧案终执结

  发布时间:2024-11-28 10:02:43 打印 字号: | |

“真的太感谢你们了!2013年借出去的钱,2017年的执行案都终本了,对方一直没还钱我,我都以为这个钱要不回了。”申请人杨某拿到钱激动的说到。

为稳步推进终本清仓工作,切实兑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自今年5月以来,融安法院持续深入开展终本出清专项行动。重点聚焦涉民生案件、疑难复杂积案等案件。近日,融安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历时多年的执行案,为申请人追回多年的欠款。

2013年,李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杨某借款30000元,后经双方对前期借款的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于2015年2月重新出具了借条,约定借款本金为43800元,并约定利息。因李某一直未履行,经多次追讨未果,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杨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后,李某仍未履行,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但因被执行人李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暂无偿还能力,当时查控手段有限,最终,案件只能依法以终本方式结案。

执行干警以“终本清仓”专项行动为契机,对历年来以终本方式结案的案件进行梳理清查,对排查出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的案件进行恢复处理。杨某与李某的案件恢复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将被执行人李某名下财产进行网络查控并采取冻结措施,经查询,李某名下银行账户、网络资金等仍无财产可供执行。承办法官思虑再三,为了避免案件继续沉睡,通过查控手段找到被执行人,通过查控手段以及联动社区网格员找到被执行人,反复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同时依法冻结李某银行、网络资金账户,给其施加一定的压力,告知其自动履行还款义务的重要性。最终在承办法官刚柔并济的举措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杨某自愿放弃部分利息及迟延履行金,李某偿还杨某50000元,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下一步,融安法院将持续加大“终本清仓”工作力度,灵活采取各项执行措施,全力推进终本积案实质性化解,以实际行动行动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利”及时兑现成“真金白银”。


 
责任编辑:融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