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块林地一直是我们多年来的心病,没想到今天能够圆满妥善的解决了,感谢你们帮忙和调解,了结了我们的烦心事!”原告融安县大良镇和南村黄金村民小组代表们激动的说道。
近日,融安县人民法院大良人民法庭积极参与当地社会治理,充分发挥“法庭+N”联动联调模式,联合多部门合力成功化解了辖区内涉及两个村集体、近二十户村民180亩因排除妨害引发的长达近十年之久的林地纠纷,有效促进了辖区内社会稳定和谐。
案情回顾: 2014年前,原告融安县大良镇和南村黄金村民小组与被告融安县大良镇和南村白艾村民小组因“布芦岭”(地名)一带林地权属存在争议,该案件经过政府确权、行政复议,又经一审、二审判决,最终于2014年2月8日调处结案,争议地“布芦岭”一带有249.4亩林地权属确定为原告所有。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白艾村民小组及其他19名被告村民清除地面附着物,归还林地给原告均未果。原告认为被告白艾村民小组占地经营至今,在林地权属争议期间,被告白艾村民小组又将争议林地有偿租赁给其他19名被告村民而获取林地收益的行为,造成了侵权。因此,原告便诉至本院,要求被告归还占用的林地,并清除地上附着物,排除妨碍,停止侵权;并共同连带向原告支付占地使用费至争议地完全归还时止。
大良法庭在收到原告提交的案件材料后,在审阅材料中发现其涉及到两个村集体,且涉案村民人数众多,该纠纷经过镇、村多年多次协商均未果,势必需要从源头妥善处理才能更好化解矛盾。为此,大良法庭充分发挥法庭前沿阵地优势作用,主动介入参与,第一时间联系组织各方当事人到村委了解案件情况,充分听取各方诉求,及时整合各方诉求和争议焦点,为下一步现场勘察及调解工作打好坚实基础。
为更好从源头化解矛盾,大良法庭充分发挥“法庭+N”联动联调模式,联合当地县调处办、县司法局、县林业局、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等部门,组织各方当事人一并前往涉案林地现场实地勘察和开展调解工作。
在现场,法庭组织双方对涉案的180 亩林地的四至界线,范围进行坐标定位及测量,并由各方当事人讨论确认,在各联动部门的释法和引导下,最终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后均表示认可。至此,随着调解工作的不断深入,双方当事人也渐渐的平息因长期无法解决问题而产生的气愤心结,承办法官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也“趁热打铁”,分别通过“背对背”“面对面”给各方做调解工作,阐释法理,耐心说服各方,换位思考………最终,在各部门的联合调解下,当事人达成了口头协议,被告白艾村民小组自愿归还争议林地给原告,原告亦给予一定期限,同意待地上附着物出售完毕后再收回土地;对于租赁林地问题,由原告自行与相应村民协商后续租赁问题。至此,长达十年的矛盾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今年来,大良法庭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创新发展建设“枫桥式人民法庭”,积极探索“法庭+N”多方联调、多元共治模式,对涉村民土地林地等纠纷,做好诉调对接、多元共治、协同发力,努力把群众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法治力量。截止目前,大良法庭诉前调解案件共计235件,调解成功53件,其中联动化解纠纷27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