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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法院:建立“法院+税务”联动协作机制 破解法拍房过户难题
  发布时间:2024-03-28 08:33:50 打印 字号: | |

房屋等不动产司法拍卖后,税款由谁承担、承担多少、如何过户,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买受人过户办证难、人民法院执行难、转让交易征税难,一直是买受人无法实现房产权益的痛点,也是人民法院和税务部门共同面临的工作难点。

2023年,融安县长安镇河东街河东开发二区一处层高为8层、建筑面积为2729.59平方米的不动产被公开拍卖。“法拍房”经一拍、二拍、变卖均流拍2024年初,融安县某企业以880万元变卖流拍价格拍下该不动产。

不过,该企业在办理该处不动产过户时,需支付税款120万元。但由于被执行人无力支付税款,该企业也无多余的流动资金垫付原本应由被执行人缴纳的税款,房屋过户事宜遭遇“卡壳”,迟迟未能落实。

解决拍卖房屋“过户难”的“老大难”问题,融安法院积极探索“法院+税务”联动协作机制强化不动产司法拍卖执行与税费征缴工作,构建法院+税务”共治不动产司法拍卖涉税事项办理协作,着力打通人民法院向税务机关指定账户划缴税费的所有堵点,协调推进解决不动产司法拍卖领域税费入库难、过户办理难的历史积案

据悉,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法拍房在执行程序中产生的税款由法律规定的相应主体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可由法院从拍卖款中预留,汇入税务机关代缴库税款专户,也可由买受人垫付后,向法院提供完税凭证结算相关费用。

考虑到税费对被执行人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负担,买受方也暂时无能力垫付该笔资金。为此,融安法院执行局融安县税务局、融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联合调研走访,深入摸排法拍不动产涉税业务办理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同时规范并细化对不动产司法拍卖涉税事项办理征管操作流程,确保从纸面落到地面。

最终,在法院与税务局多方执行联动协作下,该房产过户税款由法院从拍卖款中预留,汇入税务机关代缴库税款专户至此买受人终于拿到不动产权证书。

融安法院执行局负责人介绍,通过建立法院+税务”联动协作机制,打破了法院与税务两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共享的壁垒,形成了法税之间相互协调的强制执行工作格局,依法支持和促进了国家税收职能的双赢共识,推动了司法拍卖不动产涉税问题高效解决,为破解不动产司法拍卖中的民生难题探索了“融安经验实现了司法拍卖更高效、事项办理更便捷、当事人权益更有保障的多赢效果。


 
责任编辑:融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