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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桂执行风暴—柳州法院在行动】锲而不舍促执行 陈年旧案终化解
  发布时间:2022-08-11 09:21:06 打印 字号: | |

  有一种法官情怀叫“司法为民”

     有一种执行精神叫“锲而不舍”

提到“强制执行”这四个字,人们往往会想到在执行过程中常常采用的几种强制性措施:查封、扣押、冻结、罚款、拘留。很多人会觉得法院的执行是冷冰冰的、没有温度的。事实上,这是对执行工作的片面理解。融安法院执行局的干警就以亲身的经历,来诠释了什么是执行有温度,什么是案结事了人心暖。

承办人打开案卷时,映入眼帘的是一份微微泛黄的20年前的判决书。1999年1月22日,被执行人因在融安县泗顶镇开矿缺少资金,向申请执行人借款25000元,并约定在2000年12月底之前,将借款偿还完毕。因被执行人未按期偿还借款,申请执行人将被执行人诉至法院,融安法院于2001年4月作出判决,要求被执行人支付上述欠款。2001年,因被执行人未履行判决书约定的义务,申请人向融安法院申请执行,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第一次执行以终本结案。2022年2月8日,申请人向融安法院提起恢复执行。案件承办人在执行过程中,依法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不动产等财产信息,且其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在恢复执行后再次陷入僵局。

为破解这起跨越20年的陈年旧案,切实帮助身患哮喘病和高血压的申请人解决实际困难,承办人多次到被执行人位于深山中的住处寻找,均无法找到被执行人。此时,承办人未放弃查找案件线索,多次与被执行人所在的村委以及被执行人的前妻沟通了解情况。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承办人的不懈努力下,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因被执行人年事已高,不适合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承办人遂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协商,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全部利息,被执行人也将拖欠20多年的案件款悉数带到了法院。

 当承办人将案件执行款转交到申请执行人的手上时,他的女儿激动地说:“这可是雪中送炭的救命钱啊!这钱我们拿在手上,暖在心里啊!”站在一旁的被执行人脸上也洋溢起了久违的笑容。

执行是“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也是树立法院权威的重要组成部分。融安法院执行局在严厉打击拒执行为的同时,注重人性化执行,让案件当事人感受到更多的司法温度,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下一步,融安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将继续在执行的路上锲而不舍,勇往直前。

 
责任编辑:融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