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融安县人民法院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融安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融安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安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融安县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能是依法审判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依法受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决定国家赔偿;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适用法律、执行政策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开展司法统计工作,参与地方立法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有关办案经费和物质装备的管理工作。
2021年本单位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加强队伍建设,认真接受各方监督,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现设12个部门,分别为:综合办公室、政治部、执行局、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大将人民法庭、大良人民法庭、泗顶人民法庭。
本单位2021年年末编制人数为73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数为7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编制数为0人。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75人,其中在职人员73人,离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融安县人民法院 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融安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 |||||
第三部分:融安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1年度总收入2516.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14.7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25.15万元,下降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53.1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6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
5.经营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361.61万元,为部门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21.55万元,下降38 %,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人员编制减少,司法改革绩效奖励不再由县区财政负担。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2.2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0年度决算数一致。
(二)本单位2021年度总支出2516.9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514.7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19.14万元,下降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1943.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行,包括法院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案件审判、案件执行、“两庭”建设、其他法院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03.94万元,下降9.4%,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在职人员人数比2020年度有所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1.5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2.76万元,下降4.3%,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社保基数下降且在职人员比2020年度有所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140.6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50万元,下降26.2%,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社保基数下降且在职人员比2020年度有所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149.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了47.57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补缴了2019年县级绩效的公积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2.2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0年度决算数一致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53.1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41万元,增长0.1%。其中:基本支出1361.51万元,项目支出791.59万元。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06.32万元,支出决算为215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20%。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59.33万元,支出决算为957.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办公支出。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8.85万元,支出决算为18.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年初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262.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85.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了2021年政法转移支付经费共284万元,不列入年初预算,用于弥补办案经费及业务装备经费等需要。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年初预算为8.52万元,支出决算为8.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初发放了2020年11-12月在编法警加班费。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年初预算为29.5万元,支出决算为27.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两庭”建设经费可结转下一年使用,当年部分款项未支付。
(六)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81.95万元,支出决算为474.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提高且补发了以前年度的增资部分;二、为聘用人员购买了公积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6.92万元,支出决算为4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文件要求,提高了2021年离退休人员春节慰问金的标准。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3.89万元,支出决算为114.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增人增资部分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拨款。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6.94万元,支出决算为57.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增人增资部分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拨款。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19万元,支出决算为2.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5.12万元,支出决算为67.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增人增资部分的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拨款。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5.7万元,支出决算为33.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核减公务员医疗补助。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85.42万元,支出决算为85.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增人增资部分的住房公积金拨款。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1.5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1128.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文件要求,提高了2021年离退休人员春节慰问金的标准。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33.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量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办公支出。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融安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融安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5.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9%,比上年减少38.92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公务接待支出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4.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3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14.2万元,原因是2021年车辆编制上划,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24.76万元,原因是财政国库指标限额影响,公务用车维修、清洗未能及时结账。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融安县人民法院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4.1万元,平均每辆1.18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22%, 比上年增加0.04万元,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数有所增加,但支出金额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5次,人次148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3.3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23万元,降低1.78%。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量减少,比2020年减少18.12万元,降低7.2 %。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量减少 、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办公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8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公务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专业技术用车0 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4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共组织对“聘用人员支出经费”1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7.5万元。绩效目标完成较好。
组织对1个单位-融安县人民法院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21.6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依据申报的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在2021年内已全部完成,依据申报的指标值评分,整体支出绩效评分98.32分,项目绩效评分100分。
2.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聘用人员支出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 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柳州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基层法院由县区财政负担的二次创业绩效奖及配套的四险二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柳州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柳州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融安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