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009融安县人民法院
2022年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融安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融安县人民法院2022年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表(预算公开10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人民法院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安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依法审判本院管辖的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
(二)依法受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决定国家赔偿;
(三)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
(四)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适用法律、执行政策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开展司法统计工作,参与地方立法和综合治理工作;
(五)负责有关办案经费和物质装备的管理工作。
2022年主要工作目标是:
(一)始终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始终坚持聚焦审判执行中心工作,在执法办案中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
(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需求。
(四)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努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五)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培养高素质法官队伍。
(六)始终坚持主动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为广西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单位,从2020年起我院作为市中级法院二级预算单位进行管理。目前,我院有综合办公室、政治部、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大将人民法庭、大良人民法庭、泗顶人民法庭12个工作部门。
第二部分:融安县人民法院2022年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表(预算公开10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融安县人民法院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收支总预算1813.37万元,同比增加7.05万元,同比增长0.4%,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单位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收入总预算1813.37万元,同比增加7.05万元,同比增长0.4%。其中: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813.37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同比增加7.05万元,同比增长0.4%。
2022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主要是项目的增加,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2022年实际需要,增加了宣传咨询费、案件审判费补助(大要案经费)、办公楼运维费、司法警察大队装备补充经费、移动办公终端经费等项目支出预算;二是基本支出预算中人员经费由于实有编制的变动而相应减少预算。
三、单位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支出总预算1813.37万元,基本支出预算1202.4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6.3%,同比减少153.10万元,同比下降11.3%。项目支出预算610.9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3.7%,同比增加160.15万元,同比增长35.5%。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 公共安全支出1456.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3%,同比增加46.44万元,同比增长3.3%。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8%,同比减少13.95万元,同比下降6.6%。
3. 卫生健康支出93.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1%,同比减少7.74万元,同比下降7.7%。
4.住房保障支出67.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8%,同比减少17.70万元,同比下降20.7%。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1202.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66.3%,同比减少153.10万元,同比下降11.3%。
2.项目支出预算610.9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3.7%,同比增加160.15万元,同比增长35.5%。
2022年支出预算总体增加主要是项目的增加,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2022年实际需要,增加了宣传咨询费、案件审判费补助(大要案经费)、办公楼运维费、司法警察大队装备补充经费、移动办公终端经费等项目支出预算;二是基本支出预算中人员经费由于实有编制的变动而相应减少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13.37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13.37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456.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3.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7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813.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2.40万元,项目支出610.97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行政运行845.88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为保证法院日常运转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5.42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法院其他项目支出。
(三)案件审判12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法院为完成各项审判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办案业务支出等。
(四)案件执行17.82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法院为完成各项执行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办案业务支出等。
(五)“两庭”建设25.41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人民法院审判用房、人民法庭用房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等支出。
(六)其他法院支出340.07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为完成其他各项法院方面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办案业务支出等。
(七)行政单位离退休60.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0.3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0.25万元。主要用于法院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
(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0.2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支付法院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九)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5.1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支付法院在职职工职业年金费用。
(十)行政单位医疗44.0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支付法院在职职工医疗保险。
(十一)公务员医疗补助49.0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支付法院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十二)住房公积金67.7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法院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02.4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64.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237.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29万元,比2021 年(上一年)预算3.38万元,同比减少0.09万元,同比下降2.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3.29万元,同比减少0.09万元,同比下降2.7%,减少原因:实有编制数的减少而相应减少。 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各地法院来我县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34.80万元,同比减少1.23万元,下降3.4%。
(一)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
政府集中采购预算34.8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减少1.23万元,下降3.4%。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34.80万元。
(二)按政府采购资金来源划分
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采购支出预算34.80万元。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十二、2022年单位预算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行政运行预算237.44万元,同比减少0.17万元,同比下降0.1%,主要用于为保障法院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行政运行经费减少的原因:实有编制数的减少而相应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无实有在编车辆,原因是根据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申请将基层法院的公车编制划转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复函》,从2020年起,柳州县区基层法院的公车编制全部划转至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
(三)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融安县人民法院2022年单位预算有1个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47.50万元。其中:机关本级有1个绩效考核项目:聘用人员费用,预算金额247.5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2年融安县人民法院预算报表(财政审核)(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