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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涉案金额近八千万元!融安90后网络洗钱团伙出庭受审
  发布时间:2021-09-27 17:18:51 打印 字号: | |

9名90后男子结成团伙,通过网络平台,利用银行卡或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渠道,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或赌博团伙代收款、走流水、过账,为其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将赃款分流洗白,从中赚取佣金。9月26日,融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覃某龙9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这是全国“断卡”行动开展以来该院受理的第一起涉嫌帮助实施信息网络犯罪的团伙案件。

被告人覃某龙等9人均是融安县人。庭上,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12月至2020年9月,被告人覃龙在菲律宾生活期间,结识了当地大奖娱乐城主管“熊哥”(另案处理)。2020年9月覃龙回国后,其通过国际聊天软件“纸飞机”联系“”,后“熊哥”向覃龙介绍利用网络进行违法犯罪资金周转从中获利的方法。

2021年2月8日开始,被告人全准备好电脑及若干银行卡、 Ukey、手机等工具,在明知上家即“熊哥”转入的资金系网络违法犯罪资金的情况下,由覃龙负联系“熊哥”,“熊哥”帮助覃龙申请了两个帐号,并将该两个帐号拉进聊天群中,在群中由网站客服(上家)与覃龙联系转账业务,后覃龙将其通过购买得来或自己的银行卡卡号、帐号提供给上家,让上家用于下发代收、代付的金额转存任务单,然后“熊哥”给一帐号密码给覃龙让其在平台“牛牛代付”网络平台登陆,由上家将网络违法犯罪资金在“牛牛代付”网络平台上下发代收、代付任务单,覃龙、古全等人则在“牛牛代付”网络平台内接单,接单后根据单子对应的金额,转账到单子显示的不同银行卡账户内,从而帮助网络违法犯罪资金结算流转,并从中获取转账金额千分之三的好处费。

2021年2月3月期间,被告人覃龙、古全又纠集被告人许峻加入,并将作案地点转移到覃龙自家三楼的一个房间内继续进行网络违法犯罪资金结算流转。之后,随着业务量的剧增,被告人覃龙、古峻又将作案地点转移至古全租用的房屋内,又分别纠集了被告人韦龙、胡崧、余;胡崧又纠集了被告人余、覃航、胡荣等人一起在上述的地点内,采用轮班制的方式帮助网络违法犯罪资金进行结算流转。9名被告人帮助操作网络违法犯罪资金转入金额总计77214411.74元,共从中获利约191000元。

   法庭上,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覃某龙等9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

   上述被告人在庭审中对各自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示愿意认罪认罚。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进行宣判。

 
责任编辑:融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