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不可将酒驾当成玩笑,心存侥幸心理。每一位司机上路如果遇到交警查酒驾,都应该主动配合,接受检查,而不能采取某种过激甚至危及自己生命的手段来逃避处罚,这是对自己和别人生命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
今年3月5日晚上10时许,在融安县长安大桥上,一名骑摩托车男子为了逃避交警查酒驾,在大桥上做出惊人举动吓坏路人,不顾生命危险,上演“超高台跳水”,纵身跳入融江河中......
案发当晚,被告人覃某酒后驾驶一辆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沿融安县长安镇长安大桥由东往西行驶,当车子行驶到长安大桥中段时,覃某看到河西桥头有交警在查车,便把车停在长安大桥路边,此时,覃某看到有交警从河东桥头方向走过来,覃某怕被交警查处,于是从长安大桥上跳了下去,想凭借自己出色的水性从融江河西方向上岸离开从而逃避处罚。可事与愿违,当他游到河西岸边的时候被交警抓获接受调查。事后,经抽血检测,覃某当晚属醉酒驾驶车辆。
6月10日,融安县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覃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覃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