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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拒不还钱态度差 法院强制拘留促执行
  发布时间:2018-08-16 11:38:28 打印 字号: | |
  2018年2月8日,融安县人民法院以被执行人周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还款义务,决定对其实行拘留15日。

  2016年10月26日,王某诉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我院审理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约定周某于2017年1月30日 前还清欠款6000元。2017年3月,因周某没有履行还款义务,王某向我院申请执行。

我院执行法官对周某反复阐明利害,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试图说服他能主动偿还欠款。但周某仍然固执己见,期初先是说自己没有钱还款,后来坚持说有钱也不履行,满不在乎地推脱,扬言坐牢也不怕,甚至态度恶劣,当场辱骂法官。

  在执行干警劝说无果后,鉴于周某拒不履行的情况,决定对他司法拘留15天并立即执行。看到执行人员动了真格,周某慌了,嚣张的气焰在法律的权威的威慑之下顿时少了一大截,他主动要求联系儿子帮他送钱偿还欠款,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周某仍要为顽固抗拒执行的行为付出代价,新春佳节到来之际,他不得不在拘留所里度过。

  为了让广大的农民工朋友过上一个安稳富足的春节,融安法院多措并举,积极开展“执行攻坚”,加大力度采用各种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压缩“老赖”生存空间,及时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体现了法院的执法力度。融安法院执行局长刘惠强表示:拘留“老赖”是只是一种执行手段,执行才是目的。希望有执行能力却拒不履行义务的“老赖”们能放弃观望和侥幸心理,主动履行相应义务,否则将会面临司法拘留甚至刑罚。

  下一步,我院将利用春节这一执行黄金期间,对外出务工回家过年的被执行人加大执行力度,穷尽一切执行手段,打击一切老赖。依托信息化建设,发挥联动执行威慑力,对涉民生执行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开设执行绿色通道,解决申请执行人生活上的燃眉之急,让申请执行人过个暖心年。
责任编辑:融安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