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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逸十年终落网
炸伤他人逃十年 被抓判刑也十年
作者:韦成 刘宇全  发布时间:2010-07-15 16:42:11 打印 字号: | |

近日,广西融安县人民法院以爆炸罪判处被告人潘某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另赔偿莫某经济损失58226.8元。

19991123上午,广西融安县泗顶镇吉照村拉寨屯群众数十人到与桥板乡温塘村上弄屯群众有争议的“拉顶岭”(地名)砍伐杉树,上弄屯群众知道这一情况后,当日下午4时许,潘某伙同同村数十人经合谋决定拿炸药、雷管到“拉顶岭”附近的“硫磺岭”(地名)路段埋伏,准备对拉寨屯群众进行报复。当日下午6时许,当拉寨屯群众请一辆东风牌货车将砍好的杉木装车拉到“硫磺岭”路段公路时,潘某及同伙即从公路旁将点燃的炸药、雷管丢向拉寨屯群众乘坐的货车,当场将莫某的腿炸断,罗某和莫某某被炸伤。犯案后潘某及其同伙逃离现场,并开始了长达近十年的逃亡生活。案发后,公安机关经调查后在网上对潘某等人进行了通缉。事过近十年之后,潘某以为不会再追究,就回到了家乡。没想到当他刚踏入家门后不久即被公安机关人员发现,当即将其抓捕归案。

来源:融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韦成 刘宇全